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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月1日起试行“亩均效益”评价改革首个差别化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0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对企业“亩产效益”第一年被评价为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的,加价0.1元,连续三年及以上被评为D类的,加价0.15元。据悉,这是我省“亩均效益”评价改革首个出台的差别化政策。2020年3月1日起试行。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首批15个制度创新重点课题之一,主要通过价格、用地、用能和排放、产能利用、信贷等5项差别化政策,倒逼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我省工业经济发展迅猛,规模总量日益壮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工业粗放型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错配低配问题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开展“亩产效益”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配套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可以有效地将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结合起来,形成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各类资源要素得到更加高效的配置,促进全省工业加快提质增效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