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2017年制定的“三个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
一是修订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二是修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三是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文件链接:http://fgw.linyi.gov.cn/info/1592/42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