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清理规范有关规定的通知》(鲁发改重点〔2019〕651号),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我市招投标领域文件清理工作。凡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包括专门规范招标投标以及有关内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都纳入清理范围。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归口清理。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将上报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经省政府批准后,通过省政府网站或省发展改革委和司法厅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布。
文件链接:http://fgw.linyi.gov.cn/info/1592/47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