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1-000029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11-24
 文  号  临发改法规〔2021〕3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鲁发改法规〔2021〕836号文件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鲁发改法规〔2021〕836号文件的通知

2021-11-24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法规〔2021〕313号


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同时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1、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项日常工作。

2、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系人。请按照附件2要求,填好表格后,于11月30日前发市发改委法规科协同邮箱。

二、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1、加强与省级牵头部门的请示沟通。及时掌握省级相关工作进展,加大试点争取力度,提高指标体系权重。

2、加强对县区的指导支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工作经验。


附件:1.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直部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联系表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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