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2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6-13
 文  号  临发改资环〔2022〕17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部门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部门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2022-06-13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资环〔2022〕171号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军分区保障处,各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发展改革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化和旅游局,各高等院校:

国家确定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6月13日至1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15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为开展好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当天,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各级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县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和单位做好本县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协同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要丰富宣传形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优秀节能实践推介、节能低碳知识讲座、绿色低碳消费和绿色低碳出行引导等宣传活动,动员全民广泛深度参与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五、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有序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六、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县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宣传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将具有工作亮点、典型经验的做法在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展示,并组织媒体统一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县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0539-8727793;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39-7206239。


附件:1.  2022年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重点.doc

          2.  2022年市直有关部门节能宣传周期间主要活动安排.wps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临沂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总工会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2022年临沂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用户轮停方案》《2022年临沂市电力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