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发改价格〔2024〕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
《关于将政府储备土地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150号)将于今年5月31日到期。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31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