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558-03_C/2016-063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公开日期  2016-06-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确定实施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确定实施

2016-06-30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自7月1日零时起,我市将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同步推进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9项内容。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重点提高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公立医院药品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此次新启动综合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有17家,分别是“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肿瘤医院、临沂市皮肤病防治所、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兰山区人民医院、兰山区妇幼保健院、河东区妇幼保健院、罗庄区妇幼保健院、沂水中心医院、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临沂市荣军医院、临沂市交通医院、山东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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