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快实现原水、供水一体化城市大水务运行机制目标,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大做强城市水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制定中心城区净水批发价格(含原水费)。
二、主要内容
1.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我市中心城区净水批发价格(含原水费)为每立方米1.37元。
2.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3.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等终端销售价格均保持不变。
三、相关要求
各供水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