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03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4-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解读:《临沂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意见》

解读:《临沂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意见》

2022-04-06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临沂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意见》(临发改经体〔2022〕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商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20〕620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在涉企政策制定中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程序要求,增强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结合临沂实际,研究形成《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6部分、15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涉企政策范围和责任主体。明确了起草部门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涉企政策范围,提出涉企政策的起草部门负责涉企政策制定的意见征求、宣传解读、实施情况评估及调整等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提出涉企政策制定前,起草部门要加强调研,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和存在困难,可委托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企业家和专家代表等参与起草。

第三部分,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建议渠道。提出征求企业家意见的方式、企业家代表范围和数量,明确了涉企政策出台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载体和时间要求。

第四部分,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提出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起草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在征求意见结束后针对不同意见建议作出处理并反馈相关企业家。

第五部分,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和评估。明确涉企政策出台后,起草部门要开展线上线下解读和宣传,对重要涉企政策应当开展专题宣讲等活动,提高涉企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第六部分,强化政府部门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提出建立向企业家问计问策的日常调研机制,采取单独交流、个别访谈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充分发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重要作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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