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沂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近年来,临沂市在完善水资源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建立了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逐步建立了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制度。但是,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长期并存,水价机制不灵敏等问题依然突出,亟需深化改革。
为深度对接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国家政策,结合全市实际,《实施方案》明确了水价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目标和改革任务。
一、明确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意识明显提升,基本建立充分反映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推动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改革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将工程供水价格核定方式由按“净资产利润率”改为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允许供水企业获得合理收益,保障工程可持续发展;实行多水源区域同价,综合核定多水源同一价格;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工程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