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沂蒙山云蒙景区门票、索道等价格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2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9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沂蒙山云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153号),对沂蒙山云蒙景区门票等价格进行了明确。现收费文件即将到期,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委报送了《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门票、索道等收费定价的请示》(鲁云蒙景报〔2023〕6号)。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文旅部门,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中对景区定价范围“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有关规定,确定了门票及缆车、观光车价格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并对老年人半价乘坐景区交通工具及高层次人才优惠进行了明确。
二、主要内容
沂蒙山云蒙景区门票70元/人;观光车单程票价40元/人.次;索道单程60元/人.次、往返100元/人.次。
三、优惠政策
(一)6周岁(含)以下儿童或身高1.4米(含)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及索道。
(二)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盲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三)教师(教师节期间)、导游员(持国家导游员资格证书)、记者(持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宗教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四)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沂蒙惠才钻石卡”“沂蒙惠才金卡”按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优惠政策规定,享受本人及同行人员免门票等相关优惠。
(五)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六)景区可在以上基础上,自主扩大优惠范围。国家、省、市出台新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后,应按照新政策遵照执行。
四、其他事项
景区要加强收费管理,在景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时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