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2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3-12-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媒体解读:规范收费!临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了“硬杠杠”

媒体解读:规范收费!临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了“硬杠杠”

2023-12-17   作者: 点击数:  

琅琊新闻网讯  孩子的教育涉及千家万户,然而教育收费特别是学前教育阶段各种“花式收费”,最能牵扯家长们的每根神经。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通知》涵盖了适用范围、收费项目、收费定价形式、收费管理权限、收费标准制定调整、收费方式等内容。按规定,自2023年12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4日。

《通知》明确,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对3周岁以上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与教育。托育服务,是指幼儿园托班、托育中心等托育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实施的照护和保育。托育机构是指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幼儿园托班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全面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通知》要求,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儿童家长公开服务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此外,对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实施调整的,在执行新标准学年起,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方式收费。延时托管服务以40分钟为单位,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原放学时间。

另外,《通知》要求,任何幼儿园、托育机构不得自立名目收取材料费、书本费、降温费、取暖费、公共视频费等其他费用;不得在保教费、托育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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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明确5种收费项目

根据《通知》,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其中,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托育费是指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及托育机构完成正常托育服务外,为儿童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

代收费是幼儿园或托育机构为方便儿童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公办收费政府定价

民办收费市场调节

记者了解到,在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及其它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各县区(含高新区、沂河新区)制定收费标准时可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同类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延时托管服务费也实行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水平、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或调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项目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通知》规定,托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惠性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项目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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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交费自愿选择时长

民办交费需签订协议

在交费方式方面,《通知》提出,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分项列明,据实结算;其中伙食费每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托育机构应于次月15 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延时托管服务应按照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在学期初按月报名参加。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和非普惠性托育服务实施的收费,服务机构应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的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所有幼儿园、托育机构因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园(班)的,应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全额退还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延时托管服务费。”《通知》还明确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幼儿园及托育机构退费政策。其中,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班),根据幼儿考勤情况,保教费、托育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3天(含)的,保教费及托育费分别按收费标准的15%、30%退费;累计在园(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

临报融媒记者 唐丽丽 通讯员 张伟

编辑 刘跃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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