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的通知》(临发改公管〔2025〕352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在技术标明标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能够知晓投标人信息,评审环节存在因主观印象、地方保护或人为干扰而影响公正性的潜在风险。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暗标评审工作的意见》(鲁发改公管〔2025〕681号)部署要求,经充分征求部门、县区的意见建议,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
二、主要目的
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旨在评审阶段隐去投标人身份信息,引导评标专家完全依据技术方案本身的优劣进行独立、客观评判。这是从评审程序源头压缩人为操纵空间、遏制串通投标、保障公平竞争的关键措施,有助于推动市场竞争从“拼关系”向“拼技术、拼质量、拼实力”的良性轨道转变。
三、主要内容
政策围绕“暗标评审”的核心,对招标投标全流程中的各方责任与关键环节作出了系统性规范。
(一)统一规则与匿名化编制。本部分明确了暗标评审实施的起点在于招标文件的规范编制。
招标人主体责任:符合条件的项目,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主动、明确采用暗标评审,并详细规定技术标的统一格式标准、匿名化制作要求及对应的评审细则,为公平评审奠定制度基础。
投标人合规义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标,确保文件中无任何明示或暗示其身份的字符、标识、特殊排版或隐藏标记。
平台技术保障责任: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完善技术支持与流程服务,为暗标评审的全流程匿名化操作与规范管理提供可靠支撑与保障。
(二)独立评审与专业化实施。本部分聚焦于评审过程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评标委员会核心纪律:评标专家应在完全不知晓投标人对应关系的前提下,仅依据技术方案本身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判。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串通,并赋予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的职权。
强制性标前培训:为确保评审质量,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标前培训教育机制,组织评标专家深入学习暗标评审规则、熟练掌握匿名评审系统操作,并清晰认知其法律责任与行为边界。
(三)协同推进与闭环监督。本部分构建了政策落地与执行的支撑保障体系。
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级发展改革、行政监督、国资监管等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协同联动,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细化行业指导、压实主体责任等多种方式,共同推动技术标暗标评审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规范落地与全面实施。
全过程闭环监督网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应协同构建“现场见证-调查处理-纪法衔接”的监管闭环。通过强化现场监督、依法核查线索、规范跨部门移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