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意见》指出,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28条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提高审批效能解决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到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对失信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联合惩戒机制;到2022年,将不低于55%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二是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三是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到2019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四是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普惠金融,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五是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六是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三项工程,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
《意见》还从工作机制、工作力量、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要求,明确指出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