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0-000028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0-09-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解读:《关于沂蒙山龟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

解读:《关于沂蒙山龟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

2020-09-16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9月3日,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沂蒙山龟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154号),现对《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临沂市物价局关于沂蒙山旅游区龟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批复》(临价费发[2017]38号)、《临沂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27号)现已到期,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我委起草了《关于沂蒙山龟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门票价格与原来价格一致,进一步扩大了免门票群体。征求意见稿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对门票价格政策的不同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龟蒙景区门票70元/人;观光车单程票价50元/人.次;漂流票价40元/人.次。

(二)6周岁(含)以下儿童或身高1.4米(含)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

(三)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四)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凭“省市惠才卡”)、教师(教师节期间)、记者、宗教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五)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上一条:解读:《关于沂蒙山云蒙景区门票、漂流等价格的通知》
下一条:解读:《关于临沂动植物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