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1-00001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19-12-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解读:《临沂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临沂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12-18   作者: 点击数: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了夜间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省委刘家义书记就夜间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5日,我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打造夜游主题游乐活动、丰富夜游文化体验等7大任务。

为繁荣发展我市夜间经济,市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临沂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初稿。10月11日,召开了24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10月21日和11月7日,就《实施意见》两次征求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结合各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根据孟市长、侯市长的批示意见,对《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实施意见》常务会审议稿。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前培育形成3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发展形成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主要任务。《实施意见》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工,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县区。

一是培育夜间经济载体平台。主要是培育形成三大特色示范街区,包括依托“五大商圈”打造一批夜游购物示范街区,统筹“四个层级”打造一批夜间美食示范街区,聚力“三类重点”打造一批夜间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

二是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依托中心城区商之都、水之城、文之邦的地域优势,着力打造夜品沂味、夜购临沂、夜娱临沂、夜健临沂、夜赏临沂、夜学临沂、夜宿临沂为特色的夜间经济七大品牌,助推夜间消费向体验型内涵型文化型转型升级。

三是布局夜间经济标志景观。利用现有的楼宇景观亮化,整体性提升沿路沿河建筑夜景,支持各类景区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探索在适宜区域科学合理布局灯光秀、水幕电影、五彩喷泉等内容,提升夜间消费体验。

四是畅通夜间经济交通出行。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延长公交车夜间运营时间,增加公交线路,满足市民夜间消费多元出行需求。

五是创新夜间经济监管模式。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鼓励引导各类早市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全市范围内的加工企业、文创企业,在夜生活集聚区布局设点。建立夜间经济应急管理预案,鼓励建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联盟,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

六是完善夜间经济公共服务。以建设智慧城市为依托,围绕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垃圾处理、油烟处理、公厕建设等方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依托“信用临沂”建设,清理各类违规收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便民惠民活动。

(三)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意见》从推进机制、政策扶持、督导考核、营造氛围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市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县区参照市做法,相应建立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夜间经济街区运行管理,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财政补助。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市、县(区)两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研究制订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商贸企业与新闻媒体建立消费信息宣传联盟,实现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旅游营销。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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