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临沂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1人共3条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充分吸收和借鉴。
一是明确了我市石英砂提纯应用方向。临沂市普通石英砂资源丰富,预估储量50亿吨,是我省第一大石英砂矿储量所在地。目前,临沂市可供开发利用和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石英砂矿产地7处,二氧化硅含量在96%-99%之间。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和目前已形成的石英砂提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石英砂提纯、光伏玻璃等石英砂相关产业,加快引进石英砂精深加工及其制品的生产基地。
二是确定了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定位。当前,光伏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产业竞争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规划》着重加强光伏产业链顶层设计和行业引导,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路径,提出坚持“五个三”产业发展思路,即聚焦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三大”核心环节产业,完善平衡部件、光伏配件辅料、生产装备制造“三大”重点配套产业,推进新型储能、循环再利用、智能光伏“三大”未来新型产业,拓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三大”新型应用场景,构建创新、人才、基金“三大”产业服务体系,构建健康有序产业生态。
三是提出了光伏产业环境影响评价及应对措施。规划明确的石英砂提纯、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水、气、声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应对措施,提出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在产品制造和污染物排放方面要符合相应的行业规范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