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01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12-14
 文  号  临发改能源〔2022〕35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2-12-14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能源〔2022〕356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林业局、供电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和《临沂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林业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作为新型能源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能源革命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资源类型多、开发潜力大、环境友好、可永续利用等特点。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是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显著,是能源行业发展的突出亮点,能源消费结构有了显著优化,能源供给质量大幅提升,能源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能源体制发生深刻变革。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提出,临沂市能源结构转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受到极大的重视和推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能源转型发展、清洁低碳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工作,始终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生物质、氢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为促进临沂市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沂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制定《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涵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氢能、地热能等重点领域,阐述了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源基础、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以及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制定相关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实施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


目 录

第一章现状和发展基础

一、资源禀赋

二、发展现状

三、存在问题

四、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主要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统筹推进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

二、规范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三、稳妥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四、培育引导氢能规范发展

五、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等储能建设

六、规范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

七、加快布局可再生能源电网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协调

二、建立目标考核评价制度

三、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四、健全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五、提高电网保障能力

六、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和效益分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三、环境社会效益


第一章现状和发展基础

一、资源禀赋

临沂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总量相对丰富,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

(一)太阳能资源情况。根据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评估中心划分标准,临沂市属于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适合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全市平均年总太阳辐射量5098.2MJ/㎡,年可照时数为4382.5小时,年日照时数为2413.2小时,年天文辐射总量为10928MJ/㎡。在全省范围来看,临沂市占地面积大、地理位置靠南,太阳能资源略高于其他地市。

(二)风力资源情况。在全省来看,临沂市风力资源条件处于中游水平。由于目前风电场普遍采用的轮毂高度在100米-160米之间,平原风电场风速达到5.0米/秒以上、山地风电场风速达到5.3米/秒以上即具备较好的经济开发价值。因此,从140米高度处风速来看,全市年平均风速主要在1.9米/秒~8.3米/秒之间,其中:西北部山区脊背、东南部平原大部及莒南东北部风速多在6.0米/秒以上,风力资源良好;除山间谷地、山脉南部风速一般外(约4.5米/秒-5.0米/秒),其他地区风速大多在5.0米/秒-5.8米/秒之间,具备风电开发的条件。

(三)生物质资源情况。临沂市是木业强市、农业大市,是全省重要的粮食、蔬菜和油料生产基地,优质生物质资源丰富。全市年产生各类生物质约1700万吨(可收集量约1300万吨),其中:年产蓄禽粪污约980万吨、小麦秸秆约230万吨、玉米秸秆约220万吨、林业废弃物约160万吨、花生秸秆(花生壳)约80万吨、水稻秸秆约30万吨,全市实际利用生物质约820万吨,其中,发电供热利用量320万吨、肥料化利用量300万吨、饲料化利用量120万吨、加工转换利用量80万吨(本市使用量约20万吨)。

(四)水资源情况。临沂市地表水资源丰富,总量达44.56亿立方米,但受季风气候影响,河流水流量不稳定,不适宜发展常规水电。而临沂市山岭多、水库多,拥有1级河流和2级河流2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36条,水库901座,水闸1623座,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m³/s)水闸847座,具有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较好的资源条件。蒙阴、费县、平邑、沂南、沂水、兰陵等多个县区具有抽水蓄能资源,已探明装机储量达1000万千瓦以上。

(五)地热能资源情况。临沂市地热资源蕴含丰富,有地热异常区49处,总面积1418平方公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全市49处地热异常区中,I级遥感解译地热异常区24处,II级地热异常区25处。目前已探明储量的地热田共有7处:河东区汤头温泉、沂南铜井温泉、沂南松山温泉、平邑汪家坡温泉、沂水许家湖地热田、临沂北城新区地热田和河东汤坊崖地热田。其中,河东区汤头地热田、沂南铜井地热田、沂南松山地热田、平邑汪家坡地热田和河东汤坊崖地热田属裂隙型热储;沂水许家湖地热田和临沂北城新区地热田属带状兼层状热储。河东区汤头地热田、沂南铜井地热田、沂南松山地热田和平邑汪家坡地热田早期均以温泉形式出露,其他地热田均为钻孔揭示。临沂市内已探明储量的地热田地热储存总量9.8×107GJ,可采热流体量12178.52m3/d。中深层地热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勘查成本高、风险大,但全市浅层地温能资源较丰富,具有可开发利用空间。

二、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这一核心任务,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蓬勃发展,开发规模取得新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达408.77万千瓦,同比增长49.53%;累计发电量5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5%。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57.11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99.9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8万千瓦,垃圾发电装机19.10万千瓦,小水电装机4.59万千瓦,太阳能热水综合利用面积200余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目前开发利用服务面积近200万㎡。其中:光伏发电。全市建成集中式光伏电站16个,装机容量36.7万千瓦,发电量4.36亿千瓦时;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87883个,装机220.4万千瓦,发电量18.22亿千瓦时。风电开发。全市风力发电主要分布在临沭、莒南、沂水、平邑、费县、郯城等县区。已开发风电主要分布在临沭、莒南、沂水、平邑、费县、郯城等县区,包括临沭玉山、青云风电,总装机容量9.82万千瓦;莒南涝坡、新天莒南望海、华润莒南风电,总装机容量16.95万千瓦;沂水沂安、沙沟中广、马站华能风电项目等,总装机容量21.82万千瓦;平邑华能风电,总装机容量14.95万千瓦;费县华润风电、国家能源风电,装机容量21.54万千瓦;郯城伟晟红花、飞克风电,总装机容量14.9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全市建成生物质(不含垃圾,含沼气)发电厂10个,总装机容量28万千瓦;建成垃圾发电厂9个,总装机容量19.1万千瓦。水电开发。全市建成50个小水电站,装机容量共计4.96万千瓦,山东沂蒙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4台机组于2022年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参与全省电网调峰;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纳入新一轮国家、省专项规划,已签订合作协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地热能开发。全市浅层地热能的利用方式主要为地埋管式、地表水式和地下水式三种。目前开发利用项目约40个,面积近200万㎡,其中利用地埋管地源热泵项目19个,服务面积108.82万㎡;地下水地源热泵项目19个,服务面积79.78万㎡;地表水地源热泵项目2个,服务面积5.48万㎡。全市中深层地热主要用于温泉洗浴、理疗及康养,如汤头温泉、铜井温泉等。

三、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多重资源制约。我市不临海,河流落差小、水流量不大,没有发展常规的核能、水力、潮汐能等电站的资源条件;受土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因素制约,陆上集中式光伏等可持续开发空间不足;生物质收储运体系尚不健全,生物质收集率和能源化利用率不足。二是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亟待提升。随着全市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城乡配电网尤其是农村配电网相对薄弱,难以支撑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网架结构、储能模式与市场机制。三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不强。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应用类项目多,但装备制造、技术研发类项目少、支撑力不强,缺乏行业头部企业,专业人才、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平台不足,综合能源服务水平不高,高集中度、布局合理和功能完善的能源产业园区、集群尚未形成。

四、面临形势

“十四五”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临沂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可再生能源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是从国际国内大背景来看,当前世界能源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呈现性能快速提高、经济性持续提升、应用规模加速扩张态势,形成了加快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世界潮流。面对复杂国际政治局势,我国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明确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提出了2030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发展目标。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风电、太阳能12亿千瓦以上发展目标以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激励下,可再生能源发展获得了新的机遇。这为我国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从临沂市能源发展的现实需求看,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要求,全市能源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能源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受能源资源禀赋和偏重产业结构影响,全市煤炭消费占比高、煤电装机占比高的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压减化石能源消费、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能源转型的巨大压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战略优势以及经济发展的新态势决定了临沂市将继续大力推动以光伏、风电、生物质、氢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全力打造全市能源发展新高地。

三是从行业发展的趋势看,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且任重道远。当前风电和光伏发电技术持续进步、竞争力不断提升,正处于平价上网的历史性拐点,迎来成本优势凸显的重大机遇,将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甚至低价市场化发展新时期。同时,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电能替代速度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大规模新增装机、替代化石能源的同时,又面临保障电力供应体系安全稳定、解决高比例消纳、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等多重挑战,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加快临沂“三个转变”目标任务,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能源安全供应为主线,以科技和政策创新为动力,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坚持内外并重、集散结合、多元利用,促进布局优化和提质增效,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接入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推动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绿色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优先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规划和能源建设的首要原则,强化目标引领,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开发时序,优先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电源电网发展,注重与规划政策协调推进,注重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协调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结合用电负荷与资源禀赋分布特点,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重,在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资源丰富地区,实现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集中送出,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用户侧直接就近消纳,形成多元发展、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三)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竞争优势,稳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继续实施竞价上网、平价上网、简化获得电力行动、用煤权、用能权交易等一系列体现市场化机制的重大举措,构建市场化的电价机制,将电力市场建设等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有效结合,加强各类配套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以市场需求带动相关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把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分类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严格可再生能源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和升级产业链,逐步建立良性竞争市场,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等深度融合,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有机结合,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围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氢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我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5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

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20万千瓦以上,较“十三五”末基本翻一番。其中,光伏发电520万千瓦以上,风电1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55万千瓦,水电(含抽水蓄能)125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110亿千瓦时左右,较“十三五”末基本翻一番,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左右。

展望到2035年,全市能源行业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逐渐成为能源供应的主体;新技术、新业态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专栏1 “十四五”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项 目 2020年 2025年 预期增量 同比增长

一、发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390 820 430 110%

1、光伏发电 257 520 263

2、风力发电 100 120 20

3、生物质发电 28 55 27

4、水电(含抽水蓄能) 5 125 120

二、发电量(亿千瓦时) 54 110 56 104%

三、消费量(万吨标煤) 209 350 141 67%

第三章主要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统筹推进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

充分发挥临沂市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特点和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优势,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优先推动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稳步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广范围、高效率利用。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263万千瓦以上。

(一)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分布式光伏作为光伏发展的重点方向,加快推动我市沂水县、郯城县、兰陵县、河东区、高新区、平邑县等6个县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整县开发示范试点,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光伏应用样板。开展全市光伏重点乡镇和园区建设,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经济开发区等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区域,优先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在新建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化场馆、CBD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示范试点。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

(二)开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综合考虑区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电网接入、市场消纳、房屋资源等条件,全面摸清全市光伏发展现状和发展空间,科学规划开发时序,合理布局光伏示范重点项目,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养殖业、矿业、生态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利用荒山荒坡、建设用地等,建设一批风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推广“光伏+”生态旅游示范、光伏特色小镇,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

(三)加快推动太阳能光热发展。顺应太阳能光热应用规模大、温度高、热源多、功能全、领域广的发展趋势,培育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市场需求,推动太阳能光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供热制冷扩展、由单机销售向工程服务扩展、由民用建筑向工业、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扩展、由低温应用向中高温应用扩展。加快推进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应用发展,扩大太阳能光热技术在生产领域应用规模,促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融合发展。


专栏2 确认实施光伏重点工程

罗庄区:华盛江泉500兆瓦光伏一期3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郯城县:中明郯城泉源镇5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郯城宏都建陶18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郯城丝路云8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兰陵县:兰陵石膏矿塌陷区200兆瓦综合治理光伏项目;兰陵双能棚顶4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恒源兰陵智造小镇5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兰陵棠林工业园3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沂水县:沂水县黄山铺镇2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

费县: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25.55兆瓦厂区光伏项目;费县华能光储50兆瓦新能源项目。

临沭县:临沭县临沂光大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5.9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莒南县:大唐莒南财金新材料产业园工商业屋顶2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沂河新区:沂河新区山东华业表面科技生态园区1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临港区:临港区奥德集团10兆瓦智慧能源项目。

沂水、郯城、兰陵、河东、高新、平邑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项目。


二、规范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风电发展相关政策,结合风力资源评价和区域电网送出条件,统筹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资源等要求,采取集中式、分散式同步推进的方式,协调推进全市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分期分批有序开发利用风力资源,逐步形成“一区一带多点”的风电格局。到2025年,临沂市风力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

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与因地制宜、分散化开发并举。在风电资源丰富地区,实现陆上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集中送出。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按变电站容量及用电负荷水平就近接入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指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分散式风电,提高绿电占比,推进低碳发展。结合乡村振兴、“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等工作,鼓励符合开发要求的乡镇村居因地制宜布局分散式风电,增加村集体收入,改善村居环境,倡导绿色发展。鼓励利用高速公路风通道的资源优势,布局建设部分高速公路沿线分散式风电。鼓励开展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增容。探索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融合的发展方式,形成多元发展、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专栏3 风电重点工程

(一)“一区一带多点”风电开发格局

1.“一区”,是指以临港区、莒南县为核心的风电先行示范区。以集中式风电为重点,结合厂区、乡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利用临港区氢能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打造临沂首个源网荷储“低碳(零碳)园区”。

2.“一带”,是指开发建设临沂南部风电带。“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三个临沂南部的县,以集中式风电开发为主,逐步形成我市南部风电开发带。

3.“多点”,是指加快推进全市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指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开发建设分散式风电,提高绿电占比,推进低碳发展。结合乡村振兴、“百乡千村”工作,鼓励符合开发要求的乡镇村居因地制宜布局分散式风电。利用高速公路风通道的资源优势,布局建设部分高速公路沿线分散式风电。

(二)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临沭龙源三期76.5兆瓦风电项目、沂水盛荣杨庄镇峨山49.8兆瓦风电场项目、郯城优能博远100兆瓦风电项目。

三、稳妥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坚持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气则气,稳步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沼气利用、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综合应用,形成适应不同条件和需求的生物质能利用体系。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5万千瓦,生物质天然气日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

(一)有序推动农林生物质发展。根据农林生物质资源特性、分布特点,结合城乡用能需求,科学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布局。在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秸秆剩余物资源较多的郯城县、费县等县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直燃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推动生物质纯凝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结合煤电机组关停整合,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扩大供热范围、实施清洁替代,通过更多为企业用户供热、供汽等方式实现盈利。鼓励发展污泥掺烧耦合发电项目、燃煤耦合生物质项目。

(二)积极推进生物质非电利用。科学规划布局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以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为突破口,积极推广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结合燃煤锅炉关停整合,鼓励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模式,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公共设施中的应用,推进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实现区域内多能联产联供。大力推进费县生物质综合应用示范县建设。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模式。

(三)合理布局垃圾发电。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合理选址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及飞灰处置、炉渣资源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垃圾发电前期调研,引进相关实力企业进行垃圾综合处理及发电项目的战略合作。

(四)积极发展沼气发电。继续扩大我市沼气利用优势,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废渣等各类有机废气物资源,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依托我市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稳步推进污水处理企业建设沼气利用工程。合理配套建设沼气发电设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大型沼气发电工程。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支持沂水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沼气提纯制取生物天然气示范工程,建立健全生物天然气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进程。


专栏4 生物质重点工程

(一)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国能临沂生物35兆瓦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沂水大地玉米2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扩建生物质二期15兆瓦项目、沂南县经济开发区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费县上源热电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临沭县石门镇15兆瓦生物质锅炉热电联产项目。

(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邑天楹12兆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蒙阴伟明9兆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沂水县诸葛镇区域能源中心项目、沂水县许家湖镇区域能源中心项目、临沂市沂南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标发生态(沂南)有限公司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平邑圣蒙3兆瓦沼气发电项目。

四、培育引导氢能规范发展

临沂市是北方最大的物流城市,以临沂商城为核心,氢能应用潜力巨大。要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研究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围绕企业发展亟需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财政金融、要素配置等重点领域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参与全市氢能源发展,加快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等全链条协同发展,推动打造“北方氢廊”。

2020年到2022年,为氢能产业全面起步期。有序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1座加氢站。产业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逐步聚集氢能产业相关企业,加快燃料电池产能发展,工业副产氢纯化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2023年到2025年,为氢能产业加速发展期。加快培育氢能产业链和具有核心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制氢、储(运)氢、加氢及配套设施网络逐步完善。临沂氢装碳中和物联产业园等试点示范取得初步成效,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等商用车领域率先示范推广。加快推动燃料电池在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储能等领域试点示范。到2025年底前,全市建成加氢站4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400辆。

(一)探索氢能在冶金化工等领域的替代应用。依托临沂市钢铁产业基地,推动钢铁领域降碳零碳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开展万吨级氢冶金工程及高纯铁制备工程建设与应用示范,试点建设山东省首个钢铁行业能碳双控管理平台。加快临港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纯氢冶金技术开发中试基地项目,瞄准零碳冶金科技制高点,开展氢冶金高效还原技术、氢还原设备改造与开发工作,大力发展氢气提纯技术,提高工业副产氢利用率,带动钢铁、煤炭和化工等传统行业不断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临港区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氢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布局煤焦化、焦炉煤气制氢、煤制氢等项目,以工业副产氢就近供给为主,依托现有煤化工企业,建设规模化制氢基地,提高氢气生产能力。支持山东联亿新能源公司在费县工业园区开展甲醛尾气制氢项目,加强与中国重燃气轮机公司合作,推动甲醛尾气制燃料电池用高纯氢技术研发、产业化和技术推广。

(二)有序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罗庄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建设省级氢能应用示范项目,联合青岛国际院士港集团,开通临沂至青岛城际“氢干线”,推动交通网、能源网融合发展。依托物流枢纽建设,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利用市内现有加油、加气站,以建设固定加氢站为主、撬装加氢站为辅,科学规划建设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加大智能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公交车等示范推广应用,开展绿氢供给示范,推动氢能交通动力源“脱碳向绿”。依托我市大量的氢燃料汽车应用场景,积极招引氢燃料电池、氢质子膜、膜电极等生产企业。探索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模式,加快奥德集团与临沂大学混氢天然气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解决氢气的储存及运输问题,为氢能大规模综合利用提供可行方案。

(三)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氢储一体化应用模式,选取具备一定条件的园区(厂区),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推广应用氢电耦合智慧微网技术,为园区(厂房)综合用能、石油炼化、氢冶金等生产研发提供绿氢,辐射供给周边加氢站、化工园区(厂房)等用氢需求,逐步降低制氢成本,推动氢能多场景多领域应用。指导罗庄氢装路运港碳中和物联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打造“光伏制氢+储氢加氢+氢能物流+直流充电”的碳中和氢能智慧物流园。依托临港氢能源产业园,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和氢能项目,到2025年,基本建成“风光氢储一体化”的源网荷储“低碳(零碳)园区”。

专栏5氢能重点工程

1.罗庄区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及加氢站项目;

2.氢装上阵(罗庄)物联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

3.临港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纯氢冶金技术开发中试基地项目;

4.临港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氢能产业基地项目;

5.费县山东联亿新能源公司甲醛尾气制氢项目;

6.临港中民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奥德集团—临沂大学混氢天然气+减碳应用项目。

五、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等储能建设

发挥储能在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重点推广抽水蓄能和锂电池电化学储能应用,探索推广压缩空气、飞轮、液流等其他储能系统,推动储能参与电网电力调峰,实现储能与电力系统需求和新能源发展的有效衔接。到2025年,全市新增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其中,全市抽水蓄能及小水电装机容量保持在125万千瓦左右。

(一)合理有序开发抽水蓄能。坚持生态优先,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以及电力系统负荷分布等情况,统筹抽水蓄能发展与电源建设,积极开展我市抽水蓄能资源普查和选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提升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费县120万千瓦沂蒙抽水蓄能电站收尾建设、项目验收,充分参与全省电网调峰。加快蒙阴华皮岭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开工建设。启动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科学研究论证平邑郑城、沂南孙祖等抽水蓄能资源站点项目选址,因地制宜实施以安全、环保为目标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纳入国家规划盘子。

(二)加快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推动储能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电力系统、微网以及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能源互联网等,积极推广风光+储能、风光火储一体、风光+储能+充电桩、风光+储能+制氢等技术融合场景应用,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示范工程。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市场化交易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系统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支持共建共享储能设施,鼓励光伏、风电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或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


专栏6储能重点工程

抽水蓄能项目:费县120万千瓦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蒙阴华皮岭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新型储能项目:中核郯城101兆瓦/204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沂水国电投300兆瓦/600兆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兰陵1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沂水黄山铺镇200兆瓦农光互补配套超41兆瓦储能项目、临沭龙源三期风电配套15.3兆瓦储能项目、黄圈舜天光伏电站配套5兆瓦储能项目、格力电器“光储空”储能项目。

六、规范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大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破解地热能开发利用瓶颈制约,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持续开发利用,提高浅层地温能资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建成临沂市中心城区浅层地温能监测系统。

一)加快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深入开展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和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查,进一步查明我市地热资源的地质条件、热储特征、资源质量和可开发规模,为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供依据。

二)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土壤源、污水源等所蕴含的热能资源,有序引导浅层地热能在城市规划新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民用住宅以及乡村振兴和农村能源革命中发挥供暖制冷作用,扩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加快中深层地热能与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在全国“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建设中保持前列。在河东、沂南、沂水、郯城等地热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综合梯级利用,建设示范带动工程。加强对中深层地热能的研究利用,扩展地热能应用场景。

三)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建立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备案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浅层地热能项目开发布局,承压水含水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等禁止开采。强化中深层地热能开发管理,严禁超采。


专栏7地热能开发重点工程

1.临沂奥体中心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2.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集中供热(冷)项目;

3.高铁片区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4.松山温泉小镇;

5.观唐温泉小镇(博物馆)。


七、加快布局可再生能源电网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市电力系统将全力保障清洁能源发展。加快实施清洁“外电入临”,持续提高特高压输送容量;服务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落地,开辟并网工程建设“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推动储能技术大规模应用,确保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5%。

一)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建设。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并网,增加清洁电力供应,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按照“多发满发”原则,严格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加强科学调度,优化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多发满发,进一步提高电力供应能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保障同步投运。

二)大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鼓励电网侧、电源测和用户侧的储能推广应用,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协调互动的电力运行体系。增强高密度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能力,加快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建立和完善负备用共享机制,在外电大送时段,通过低谷电力置换,维持调峰平衡。鼓励推广可再生能源绿电交易模式,提高柔性负荷智慧调控消纳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互联网创新发展,保持临沂电网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继续居于全省前列。

三)促进充电基础设施集群智慧储能应急体系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集约整合形成充电堆集群,提高充电服务能力,促进充电服务与管理体系创新发展,为构建未来的充电基础设施集群智慧储能应急体系创造条件。


专栏8可再生能源网重点工程

(一)风电并网工程。沂水盛荣峨山49.8兆瓦风电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山东临沭76.5兆瓦三期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郯城优能博远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二)光伏并网工程。沂水县黄山铺镇2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罗庄区3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发电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中明郯城泉源镇5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兰陵双能棚顶4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兰陵石膏矿塌陷区200兆瓦农光互补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沂水广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费县光伏电站50兆瓦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三)生物质、沼气及垃圾发电并网工程。平邑天楹12兆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蒙阴伟明9兆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千伏送出工程、沂南4.5兆瓦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10千伏送出工程、兰山国能临沂30兆瓦生物热电联产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沂南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沂水大地玉米2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费县上源热电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临沭县石门镇15兆瓦生物质锅炉热电联产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

(四)储能并网工程。费县沂蒙120万千瓦抽水蓄能储能项目500千伏送出工程、中核郯城101兆瓦/204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沂水国电投300兆瓦/600兆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兰陵1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结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能源支撑。加强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空间、环境保护、城镇化等规划的横向衔接和协调,形成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多部门参与机制,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加强本规划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作用,落实好规划重点任务,抓好区域布局和项目推进。

二、建立目标考核评价制度

坚持目标驱动、责任倒逼。有效衔接规划发展指标与年度建设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年度建设规模支持,建立以地方需求和考核评价为基础的建设规模分解下达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和年度建设规模的跟踪监测和评估,完善可再生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建设,倒逼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有效衔接相关规划发展指标。结合国家、省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等有关要求,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至县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主体,切实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合理规划发展任务和目标,并将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化项目核准流程,建立新能源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和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切实降低创新创业创造的时间成本、商务成本和制度成本。加快构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投资企业、电力用户、专业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建设。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投融资渠道,统筹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设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共同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四、健全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基础性领域、前沿性学科以及示范工程的支持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全面发挥税费调节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费政策,利用税费调节作用引导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利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时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附加补助目录,经国家审核、确认后,按期支付电价补贴;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引进技术和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技术水平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退出机制。

五、提高电网保障能力

加强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相适应的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本着简化流程、便捷服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公布并网服务流程,逐步下放并网审批权限,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优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为发电项目提供电量计量、按期结算电费和转付补贴等服务。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微电网、智能电网、“互联网+”等技术,科学开展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建设,切实提高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保障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六、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标准,引领和规范相关领域生产和消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逐步建立产品和技术标准循环递进机制。加强各类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及零部件检测和认证工作,搭建检测和认证服务平台。鼓励发展以工程建设、技术咨询、运行服务、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教育培训为支撑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和交易结算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产业和行业组织,发挥临沂市新能源协会等社会团体在行业自律、人才培养、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和效益分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如水电开发对所在流域的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可能改变生物生存环境,造成泥沙淤积,施工过程对地貌和植被有一定影响;风电建设要占用大面积的土地,旋转的风机叶片可能影响鸟类,在靠近居民区的地方可能产生噪音污染;输变电工程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事故油等环境影响;生物质发电过程如果采取环保措施不当,将会排放灰尘等污染物,消耗水资源,需要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

可再生能源项目运行期间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煤炭消耗,相应减少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不会有大规模土地占压和水资源消耗,可减少秸秆直接焚烧的大气污染,降低畜禽粪便的土壤和水体污染。

总体看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利大于弊,坚持趋利避害的开发利用方针,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一)严格可再生能源产业、行业准入制度。必须严格按照临沂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定位,通过技术进步减缓可再生能源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施工技术标准,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的施工操作过程,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

(二)实施清洁生产。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并配套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和“制约性政策”,引导可再生能源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国家已出台了一些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如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以及技术进步方面的减免税政策,临沂市在认真贯彻这些措施的同时,要根据自身特点,逐步完善建立一套完善的清洁生产技术体系,以提供相关信息、技术及人力资源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临沂市可再生能源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三同时”原则进行建设,对可再生能源企业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督促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废物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将污染物排放量降至最低限度。

三、环境社会效益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落实“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减碳减排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本规划实施后,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电占电力装机容量比重均会大幅下降,对全市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可再生能源产业涉及领域广,可有力带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配套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上下游产业如制造业、运输业、建材业等绿色发展趋势明显,能够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等环境影响,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光伏发电、风电、水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同时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采取严格的脱硫脱硝、除尘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和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渣等固体废弃物可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壤修复改良、复合材料制备等方面实现循环利用。抽水蓄能电站对水质、水温、水生态具有一定影响,经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地热能开发利用采取有效回灌措施后,对地下水总量及水质基本无影响。同时,可再生能源发展需将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严控开发强度,保护地质环境,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025年,预计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新增发电量56亿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可为电网年节约标煤约168.8万吨(火电煤耗按310g/kWh计),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16.8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1.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万吨,减少悬浮质粉尘排放约1.8万吨,减少灰渣量排放约23.7万吨,节约环境治理费约6.7亿元,环境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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