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发展改革委对《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22年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年1月12日。《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通知》(临发改法规〔2018〕49号)不再继续施行。本基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机构改革情况和行政处罚事项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