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2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3-11-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2023年4季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煤矿监督检查)

临沂市2023年4季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煤矿监督检查)

2023-11-28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现有煤矿一处。煤矿名称为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黄山镇,是县(区)属煤矿。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该公司开展了季度监管检查,在2023年10月13日对二季度、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该公司部分违规行为开展了立案调查,对2项违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在此一并予以公开。

一、现场处理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7758239Q

法定代表人:燕太喜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临)煤安处〔2023〕117014号

决定事项名称:责令改正

违法或违规事实:1. 8采区下山,-370主提升下山巷道洒水降尘不及时。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矿井通风防尘的规定。2. 19主下山各轨道偏口挡绳轮安全间隙不够。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矿井运输规定。3. -140水平配电所充电硐室、炸药库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填写内容不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4. -140大巷墙体有浮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5. -140炸药库雷管和炸药壁龛未挂牌管理、加以区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6. 矿井通风系统图风井设施标注不全,未将风道、安全出口、风门标注在图纸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7. 井下所有三岔门、四岔口应进一步完善避灾路线方向,醒目易识别。现有标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八条的规定。8. 219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临时支护接顶不实。不符合《作业规程》支护设计、临时支护要求的规定。9. 21906运输巷工作面应设置专用物料料场,集中码放,确保运输畅通。不符合《作业规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规定。10. 219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巷道部分区段底鼓,造成轨道平直度变化,影响正常安全运输。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的规定。

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

决定类别:现场处理决定

决定内容:责令立即改正,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办理复查工作。

决定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7758239Q

法定代表人:燕太喜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对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煤安罚〔2023〕00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11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1、-140m水平立井井底车场部分矿车插销未到位,闭锁不起作用,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2020版)标准中要求“运输设备”必须“制动装置、信号装置及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的规定;2、十九采区皮轨下山皮带机头第一组拉线急停开关不闭锁、一侧拉线断,不符合《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MT872-2000)第5.2.7条的规定。以上两行为构成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八条的裁量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山东财政非税统缴平台,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联系电话:0539-8301289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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