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重点﹝2021﹞3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市重大项目调整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要求,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履行部门职责,主动聚焦项目建设主阵地,联动发力、协同攻坚,全面落实好“要素跟着好项目走”机制,用好用实项目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全力冲刺四季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投资任务。
附件:1.准备类调整为建设类项目名单
2.建设类调整为准备类项目名单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