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5-00001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6-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省市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省市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5-06-07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发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启动了2025年省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并下发了调整通知。根据《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临政办发〔2020〕13号)有关规定,结合省调整通知要求和项目建设实际,经研究,现就统筹做好2025年省市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重大项目动态调整内容

(一)部分项目增补为2025年省重大项目。申请增补项目具备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须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5〕414号)基本要求,应为2025年以来开工项目或计划下半年新开工项目,在年内可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且能尽早纳统(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计划投资不得少于总投资的1/3)。“两高”项目应按规定落实替代要求。申报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得申报。对2024年底前开工的在建项目不再列入,对已列入本年度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的,不得申请纳入省重大项目范围。申请增补项目填报附件4、5。

(二)部分项目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拟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要求建设条件成熟且实质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一是手续办理方面,要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能确保依法合规开工。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涉及村庄建设、“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关审核意见。二是开工条件方面,参考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认定条件,要有明确的开工计划安排,确保年内如期开工,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实物工作量。申请调整为实施类的项目填报附件6,并附3张现场施工照片。

(三)部分项目调整退出省重大项目名单。对2025年省重大项目进行梳理,对受市场环境、建设条件等因素影响不再实施的,存在违反政策、违规建设、违法失信等情况的,依据项目所在县区书面申请文件,按程序予以调整退出。申请调整退出项目填报附件7、8。

(四)据实调整部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对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逐一核实,合理调整年度投资计划。新调整的年度计划投资与项目总投资、建设期、时间进度等相匹配,但不少于总投资的1/3。后期省里将采取现场核实、与“四进”督导衔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项目调度信息报送质量。申请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请填报附件9。

二、2025年市重大项目动态调整内容

(一)部分项目增补为2025年市重大项目。申请增补项目须符合2025年市重大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临发改重点〔2024〕250号),按程序组织部门会商,符合条件的增补为2025年市重大项目。个别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区域有较大影响且亟需推进前期工作的,纳入准备类项目。申报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得申报。申请增补项目填报附件10、11。

(二)部分项目调整退出市重大项目名单。对2025年市重大项目以及2020年以来未完工的在库市重大项目进行梳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调整退出:

1.建设条件落实不到位,未能如期开工,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项目推进缓慢,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3.因宏观政策、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

4.项目单位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申请调整退出项目填报附件12。

(三)部分项目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2025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建设条件成熟且实质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有明确的开工计划安排,确保年内如期开工,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实物工作量。申请调整为实施类的项目填报附件13,并附3张现场施工照片。

(四)部分项目由实施类调整为准备类。个别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实施类项目,但对行业、区域有较大影响且亟需推进前期工作的,可申请调整为准备类项目。申请调整为准备类的项目填报附件14。

(五)据实调整部分项目信息。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整部分2025年实施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同为省重点项目的市重大项目信息进行同步调整,确保省市重点项目信息一致。申请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请填报附件15。

三、2025年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内容

请根据各县区实际,对项目名单进行核实调整。对跨县区的市直项目不再列入。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项目填报附件16,并附县重点项目名单调整红头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选,申报省重大增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并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项目信息填报。申报省、市级重大项目调整的,按相关要求填报各自表格,不得合并上报。

(二)充分沟通衔接。对拟申报项目,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从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建设程序等方面全面论证,并做好与上级行业部门、对口业务处室的沟通衔接。对因沟通衔接不到位、申报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格审核把关。对增补项目、准备类转实施类项目及调整年度计划项目,均要认真核实年度投资计划,新调整的年度计划投资与项目总投资、建设期限、时间进度等相匹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重复立项、刻意扩大投资等情况。一经发现,相关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

(四)报送程序及材料要求。除跨县区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省、市直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属地县区发改部门筛选论证,经县政府同意后集中申报。正式书面申请文件要加注“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字样。无正式申请文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省重大项目申请文件、附件4-9扫描件和电子版于6月11日前报送,市县重点项目申请文件、附件10-16扫描件和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送。

联系人:尹晓静 侯宗柱,联系电话:8727978,协同邮箱:市发改委重点办项目管理科。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5〕414号)

            2.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重大项目的通知》(临发改重点〔2024〕250号)

            3.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指引目录

            4.2025年省重大申请增补项目汇总表

            5.2025年省重大申请增补项目申报书(模板)

            6.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进展情况(模板)

            7.项目调出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8.项目调出汇总表

            9.年度计划投资核实表

           10.2025年市重大申请增补项目汇总表

           11.2025年市重大申请增补项目申报书(模板)

           12.2025年市重大申请调整退出项目汇总表

           13.2025年市重大申请由准备类项目调整为实施类项目汇总表

           14.2025年市重大申请由实施类项目调整为准备类项目汇总表

           15.2025年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调整汇总表

           16.2025年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汇总表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重点项目

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省级重点项目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项目

围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北方地区经济重要增长极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增补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项目。

一是满足基本要求。项目单位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人才支撑,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按照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分类进行调整,增补项目应符合相应类别项目管理办法和分管处室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具备合规条件。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基本完备,年内能够按计划依法合规开工。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审查条件。特别是对沿黄区域新上工业项目、“两高”范围管理项目、涉及村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把关,严控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

三是突出引领示范。项目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应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重点产业类项目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筑峰成势、未来产业抢先布局;基础设施类项目聚焦优化全省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社会民生类项目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四是强化投资拉动。坚持发挥省级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在投资计划安排上,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合理测算年度投资完成规模,原则上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新调入项目原则上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开工项目或计划下半年新开工项目。

二、调出项目

根据工作实际,对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予以调出。

1.因国家政策、投资条件、企业经营等形势变化,建设条件无法落实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且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

2.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投资计划,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3.项目存在违反政策、违规建设等其他情况,项目单位存在违法失信等情况的。

4.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报送虚假数据、不落实项目管理要求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其他不具备实施情形的。

三、准备类项目调整为实施类项目

对部分符合实施类项目条件的2025年准备类项目,按程序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要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能确保依法合规开工。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涉及村庄建设、“两高”项目、沿黄区域新上工业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四、计划调整

为充分体现省级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对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逐一核实,合理扩大年度投资计划规模。新调整的年度计划投资与项目总投资、建设期、时间进度等相匹配。对于完成调整后的省级重点项目,采取现场核实、与“四进”督导衔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项目调度信息报送质量,提高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等上报信息精准性、有效性。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分类申报。要按省级重点项目分类,强化与对口处室的沟通衔接,请于6月16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具体要求和需提交材料,按对口负责处室要求执行。

(二)强化工作统筹。进一步树立好项目标准,保持省级重点项目数量相对稳定,集中要素资源重点保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选,有申报数量限制的不能突破。每个项目原则上限定申报一类重点项目,省里将根据项目筛选情况,统筹平衡调剂。已列入本年度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的,不再纳入省重大项目申报范围。

(三)明确申报要求。所有项目应通过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平台填报截止时间按项目类别由对口负责处室确定。项目平台填报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


 
附件【3.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指引目录 .xlsx
附件【4.2025年省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2025年省重大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6.申请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进展情况(模板).docx
附件【7.项目调出自评报告参考格式.docx
附件【8.项目调出汇总表.xlsx
附件【9.年度计划投资核实表.xlsx
附件【10.临沂市2025年市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1.2025年市重大申请增补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12.2025年市重大申请调整退出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13.2025年市重大申请由准备类项目调整为实施类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14.2025年市重大申请由实施类项目调整为准备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15.2025年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调整汇总表.xls
附件【16.2025年县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汇总表.xlsx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市重大项目中期调整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市重大项目中期调整名单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