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能源函〔2023〕字第29号
白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太阳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光伏产业作为新型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近年来,临沂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战略,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光伏潜力,全市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持续壮大,光伏发电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趋势。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光伏装机477万千瓦,同比增长22%。其中,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15.6万个,装机43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个数和装机总量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立足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优势,大幅增加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供给,不断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打造我市“绿色低碳之城”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加快资源开发,壮大光伏发展规模。综合考虑区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电网接入、市场消纳、房屋资源等条件,合理布局光伏示范重点项目,利用荒山荒坡、建设用地等,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以分布式光伏为开发重点,纵深推进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科学谋划具体项目及开发建设时序,努力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鼓励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区域,优先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推动就近就地消纳。大力推进光伏与建筑设施(BIVP建筑)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光伏应用样板。
二是规范行业管理,全力保障并网运行。修订完善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规范,严把安全、质量、运维等因素,组织县区指导光伏用户、光伏开发企业、光伏经销商等规范户用光伏产品销售安装及合作开发合同文本,支持使用发电效率高、性能稳定的新一代高效光伏产品。加强光伏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光伏发电大规模接入需求。切实用好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和电力发展预测分析,合理确定电力汇集方式,引导光伏在可开放容量大、负荷集中的区域建设,推动就地就近消纳。优化分布式光伏备案流程,推动光伏备案下沉层级、简化程序,实行网上备案、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为用户提供便利。依托临沂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和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精准监测新能源电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排除故障,切实保障项目有序运行。
三是实施绿色示范,推动“源网荷储”发展。实施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调峰填谷能力,不断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支持建设“光伏+储能+微电网+绿电应用”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综合供给消纳体系。引导利用工业园区厂房、物流园区厂棚、旅游区停车场等开发新能源,鼓励配套储能设施和充电设施,逐步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的绿色发展模式。按照“发用平衡,自主调峰”的原则,重点选取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园区、村居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消纳典型案例,探索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村居。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快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升级,助力我市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