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
根据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炼化、焦化企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确定对我市炼化、焦化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内容
(一)2021年炼化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和焦化企业焦炭单位产品能耗;
(二)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四)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等情况;
(六)实行能源包费制情况。
二、方式方法
采取现场监察的方式。
三、组织实施
监察企业名单及监察时间、监察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应依法依规实施监察,规范执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廉洁自律作风,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本次执法工作。
2、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协助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任务。
3、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按期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监察期间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采取防疫措施。
联系人:刘成博 于少杰
联系电话:8314454 8115273
协同办公邮箱:节能监察支队
公务邮箱:sjnjczd@ly.shandong.cn
附件1:执法监察企业名单及分工
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执法监察企业名单及分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察时间 |
监察人员
|
1 |
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12日至14日 |
刘成博、于少杰 |
2 |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18日至19日 |
刘成博、于少杰 |
3 |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20日至22日 |
刘成博、于少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