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5-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2022-05-26   作者: 点击数:  

市、县(区)招投标业务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分中心、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有关招标人: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临沂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发布流程

自2022年7月1日起,凡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须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招标计划时,招标人(代理机构)可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企业用户登陆”,进入“业务管理”,点击“招标计划公示”模块进行网上招标计划公示信息填报。

四、工作要求

有关招标人要强化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避免该环节影响招标整体进度。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本领域监督项目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附件: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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