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运行〔2023〕297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有关规定,在《2023年全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2023年全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用电需求平稳增长。综合考虑我市用电需求和电力供应能力,预计今年迎峰度冬期间全市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极端低温天气,晚高峰可能出现15万千瓦时段性供需缺口。在需求响应无法覆盖电力缺口的情况下,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良好用电秩序,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发展需求、用电特点、装机结构等因素,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一)坚持超前谋划。加强电力运行监测,超前分析研判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形势,提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针对性组织开展方案实战演练,扎实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持精细管理。严格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用电。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点限制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等企业用电。
(三)坚持节控并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同步推进节约用电与有序用电,积极采用节电措施减少高峰需求,深化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保障电网稳定运行。不得以国家和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名义对用能企业、单位等实施无差别的有序用电。
(四)坚持灵活高效。综合预判缺口规模、发生时段、持续时间等情况,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灵活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小有序用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指标落实
(一)科学排序。优先压限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轮胎、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等13个“两高”行业用户;其次为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工业用户;最后为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用户。非民生空调负荷优先压限。农业生产、能源供应、化肥生产、重要民生、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及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用户不参与有序用电,可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同等条件下,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在启动错避峰方案时,排在同等级未参加需求响应用户之后。
(二)等级划分。有序用电方案分为错避峰方案和轮停方案,当出现短期性、间断时段电力缺口时,启动错避峰方案。错避峰方案按照不低于全省电网历史最大负荷的5%、10%、15%、20%、25%、30%,划分为6个等级,我市对应缺口规模分别为VI级41.90万千瓦、Ⅴ级99.47万千瓦、Ⅳ级157.04万千瓦、Ⅲ级192.21万千瓦、Ⅱ级241.27万千瓦、Ⅰ级283.42万千瓦。当出现长期性(不低于一周)、全时段电力缺口时,启用用户轮停方案。轮停方案按照供电缺口Ⅲ级41.90万千瓦、Ⅱ级99.47万千瓦、Ⅰ级157.04万千瓦,分为3级,相关企业在轮停期间仅保留保安负荷,一周内不再同时安排参与错避峰。
(三)指标分解。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将有序用电指标分解至各县区。有序用电Ⅵ级、Ⅴ级、Ⅳ级指标优先按照各县区“两高”用户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适当参考往年分解指标,不足部分根据其他行业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Ⅲ级指标先按照各县区全部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不足部分按照各县区“两高”用户全部用电负荷占比分解落实;Ⅱ级指标先按照各县区全部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不足部分按照各县区工业用户全部用电负荷占比分解落实;Ⅰ级指标按照各县区参与有序用电类用户全部用电负荷占比分解落实。用户轮停指标优先按照各县区“两高”用户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不足部分根据其他行业可压限负荷占比分解落实。各县区有序用电指标详见附件1,用户轮停指标详见附件2。
(四)逐级落实。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供电企业,综合考虑行业排序、能效水平、亩产效益等因素,将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电力用户。增量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参照以上规定,纳入有序用电管理。各县区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本县区有序用电方案,并认真填写附件3-6。各县区应于11月10日前,将本县区有序用电方案和附件3-6(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正式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抄送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三、组织实施
(一)发布预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加强电力电量分析预测,预测到全省或局部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缺口,通过采取省间现货、顶峰发电、需求响应等措施无法实现供需平衡时,提出有序用电预警意见,提前3日报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若未出现供电缺口,按相同程序解除预警。
(二)启动方案。预警发布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立即启动相关准备措施,及时跟踪研判电力供需形势。若判定确实存在电力供应缺口,优先通过需求响应消除供应缺口,不足部分提出拟实施有序用电规模,并提前2日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启动有序用电,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组织各县区实施有序用电。
(三)执行落实。有序用电启动后,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应至少于前一天告知相关电力用户。相应用户接到指令后应及时响应,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到位。待电力供需形势缓和后,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令,及时终止执行有序用电并告知用户恢复正常生产。
(四)统计汇总。执行结束后,各县区供电企业要配合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本县区受影响的用户数、用电负荷、用电量等情况,认真填写附件7,于2小时内报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汇总后,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有关要求
(一)提升电力供应能力。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抓好地方公用和并网自备电厂的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设备维护和电煤储备,严控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全力提升发电能力。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调度,深挖电网可用出力,积极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汇报争取,稳定和增加市外来电规模;要加强对自备电厂出力水平的考核,严格限制自备电厂及其关联企业“少发多购”,严禁停机从公网购电;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燃煤自备电厂、应急备用发电机组应严格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应开尽开、应发尽发,拒不执行调度指令、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可对其关联企业停止供电。各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运,提升高热值电煤库存水平,提高机组顶峰发电能力。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
(二)提升负荷管控能力。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全面摸清辖区内电力用户行业分类、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情况梳理,建立本地优先保障和参与有序用电类用户台账。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深入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接入负荷在迎峰度冬前达到有关要求;对有序用电执行不到位的,可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刚性执行;鼓励大型综合体、写字楼、商场等使用空调设备的重点用户,采取负荷柔性管理、调整开放时间等方式参与有序用电;鼓励和引导电力用户加强节电管理,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将检修计划安排至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紧张时期;支持售电公司、电能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电能管理服务。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由于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力供应缺口超出有序用电方案调控能力时,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供电企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扩大范围的应急方案,并报县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必要时予以实施,保障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紧急情况下,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执行事故限电序位表,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
(四)强化运行督导检查。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明确专人专责,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相关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与本县区有序用电方案一同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测统计,逐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区,滚动调增有序用电指标;对因执行有序用电指令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调查、约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有序用电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电力供需形势和有序用电的目的、意义及措施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到位;认真听取、及时反馈、妥善解决社会公众和企业用户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理解、支持有序用电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节约用电宣传,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督促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带头做好空调、电梯等可调节负荷用电设备的节电管理,加强功能照明运行过程节能管理,推动全社会强化节电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1.各县区有序用电指标
2.各县区用户轮停指标
3.XX县区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调研表
4.XX县区优先保障电力用户信息台账
5.XX县区有序用电用户清单
6.XX县区用户轮停用户清单
7.XX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日报
附件4
XX县区优先保障电力用户信息台账
单位:千瓦
序号 |
用户名称 |
用户编号 |
供电线路 |
行业分类 |
负荷基数 |
保安负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优先保障类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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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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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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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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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优先保障类型”按照下列分类填写分类编号。
a.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b.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c.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d.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e.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f.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本表内居民用户由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统一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