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办字[20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信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核心是信、关键是用”的工作理念,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支撑城市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夯实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纳税、社保、用水、用电、用气、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领域为重点,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根据需求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归集共享数据质效评估。加强信用承诺及履约、行政管理、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平台间互联共享。持续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融沂通”平台、“沂蒙红”投资项目数字化服务平台、市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行政审批审管联动平台等平台的高效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共用。支持各级各部门对已建设的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根据部门特点进行完善,全面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健全信用档案,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持续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持续提升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信用核查”“联合奖惩”查询量。(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信用监管机制
(三)构建“审管执信”协同联动机制。拓展涉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事项范围,对选择适用信用承诺方式办理的守信主体,缩减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提供“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优化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推动信用承诺信息、承诺履行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地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违反承诺的经营主体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推动执法单位对检查对象开展“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实施差异化精准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综合+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劳动保障、校外培训、建筑市场、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归集、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行业监管信息,建立行业监管对象信用档案,制定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能源中长期合同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加强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监测,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健全完善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等监管机制,形成“信用越好、检查越少”的监管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开展信用修复服务。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服务能级,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法合规经营建议书“三书同达+帮办代办”信用修复模式,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在市县两级设置信用修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帮助企业最短时间完成信用修复。开展高频失信专项治理,帮助市场主体改善信用状况,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信用服务能力
(七)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功能。落实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健全“融沂通”平台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强化平台的数据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基础服务。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依托“融沂通”提供市场主体评级评价结果线上服务,为银行机构提供融资信用“白名单”,完善信贷需求“抢单池”功能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市融资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拓宽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探索依托个人信用分“琅琊分”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推动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消费等重点领域创新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持续深化“信用就医无感支付”“信用+交通”“信用+旅游”等信用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价值导向和浓厚氛围。探索个人信用积分跨地域互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无押金城市”。在医疗服务、酒店住宿、养老服务等领域推广“无押金”服务模式,对能取消的押金事项一律取消,无法取消的采取信用、担保等方式替代,实现信用数据“一库汇聚”和统一“信用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十)统筹推进美德临沂和信用临沂建设。通过深入美德和信用“五进”工程,不断扩大美德信用建设覆盖主体,围绕美德信用+金融转换、文化旅游、购物消费、行政服务、先进典型、志愿服务、社会服务等,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全面提高美德临沂和信用临沂建设水平。在全市开展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进商城、进园区,选取适合参与的积分评价对象,制定美德积分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归集、积分认定、积分评价、积分公示及应用管理等流程,金融机构根据美德积分评价情况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和支持,助推商城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优化政务诚信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动态更新政务失信监测预警清单,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涉诉案件实施全流程、全线上,实时动态失信预警,筑牢政府失信防火墙。依托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做好政府违约失信行为的受理、认定和处置,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协同督办。完善政府机构涉法涉诉案件庭外信用调解机制,将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关口前移,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金融、电信、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多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降低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失信主体数量和占比。(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围绕公务员、律师、家政从业人员、科研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探索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作为对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稳步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对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体系(2024年版)》责任分工,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一步提升,确保我市信用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奠定基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诚信宣传教育
(十五)打造“信用临沂”品牌。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信用融资惠企便民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作用,挖掘诚信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诚信意识,推动守法诚信、践信守诺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风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信用教育培训。面向企业主体、个体工商户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主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信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提升各类群体对诚信文化精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水平。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和“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微信公众号开设信用知识专栏和线上小课堂,制作发布知识性、趣味性强的信用教育图文和视频等,便于各类群体自主学习信用知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