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3)整改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个别县区未做到评估优先、设施配套优先、具有环保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先。
二、整改目标
完成各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修订,落实“三个优先”。
三、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区域发展规划要做到评估优先、设施配套优先、具有环保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先。
(2)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进行修订,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园区规划环评跟踪环评或变更环评审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0年7月 ,印发《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纲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12月,印发《临沂市“十优”产业规划(2019-2025年)》,重点支持“三个优先”高技术产业发展。
(2)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组织县区开发区对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各县区的省级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跟踪环评或变更环评审查已编制完成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其中,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块2)根据罗庄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不再作为园区规划建设,该园区相关工作不再实施。
以上公示日期: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致电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39-87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