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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1-000005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04-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1-04-02 作者: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pdf
】
附件【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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