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按照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统一安排,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认真开展了临沂市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并提报了2017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发展特色指标。
在自评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多次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明确了考核标准、指标口径,注意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协调,得到了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围绕服务业发展情况、结构效益、发展特色、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逐项进行全面自我考核评价,形成了《临沂市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填写了《临沂市2016年度省服务业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总整理出相关加分项证明材料45份,及时报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同时,结合自评工作,市发改委、市统计局会同市经信委、市旅发委认真研究,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向省提报了社会货物物流总额增长率、地区旅游消费总额增长率这2项指标,作为2017年度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我市发展特色指标。
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市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