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党组〔2022〕38号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免去叶子枫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孟华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振亚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与发展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增雷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虎堂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袁茂莲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杰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成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合作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立娟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于磊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源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财贸流通与信用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孟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寿明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凤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海燕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合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科长职务;
任强廷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科长职务;
赵明华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财贸流通与信用管理科科长职务;
赵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一级主任科员;
邵长练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职务;
刘占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建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莹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财贸流通与信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晓薇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发展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崔云策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与发展规划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谭雅文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忠良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晓明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胡珊珊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萌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党建工作科科长职务;
庄仕民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免去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发展科科长职务;
朱崇琳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财贸流通与信用管理科科长,免去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科长职务;
冯俊明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主任,免去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合作科科长职务;
万法勇同志任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科长,免去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宗彪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协调科科长,免去市服务业办公室服务业协调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于祥洋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协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孟倩倩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冰源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规划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服务业办公室服务业项目科科长职务;
汪进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项目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服务业办公室服务业规划科科长职务;
高黎黎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项目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服务业办公室服务业规划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庆准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协调科四级主任科员;
叶宗云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服务业项目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佑宝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县域经济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韩涛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域经济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稽查科副科长职务;
张晋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彬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芯源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域经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石常伟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县域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付用锋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科科长,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孙树建同志任市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区域经济合作科科长,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经济合作科科长职务;
孙慧玲同志任市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一带一路”建设推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经济合作科副科长职务;
王璐媛同志任市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付滢同志任市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区域融合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林峰同志任市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战略推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训勇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应用服务科科长职务;
王伟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仝冬丽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技术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莹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价格认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淑华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价格监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裕莹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应用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如猛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信用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浩同志任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黎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刘冠华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彭荣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科长职务;
丁龙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煤炭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甲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金磊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煤炭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刚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晓丽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杰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力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学忠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煤炭科一级主任科员;
李慧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科一级主任科员;
宋立伟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石油天然气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荣宇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越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德琨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
任彦虎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四级主任科员;
邱春军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四级主任科员;
徐帮娟同志任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石油天然气科四级主任科员;
殷挺同志任市节能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节能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职务;
张敬涛同志任市节能监察支队执法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节能监察支队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于少杰同志任市节能监察支队执法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方超同志任市节能监察支队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成博同志任市节能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免去市节能监察支队执法二科科长职务。
中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