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市级部门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2021年本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调整事项进行了申报,并将经批复的预算调整进行公开,本次预算调整涉及的范围如下:
(一)年度预算执行中,因中央、省、市出台新的增(减)支政策发生的预算调整。
(二)年度预算执行中,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增加支出的预算调整。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经市财政局正式会签,由编制部门正式行文下达增(减)单位、编制、人员或机构职能调整、单位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预算调整。
(四)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新增(减少)对市级转移支付而增加(减少)预算单位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预算和单位支出预算之间调剂或按规定交回市财政须核减单位支出的预算调整。
(五)年初未落实到部门或部门项目中,预算执行中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
(六)单位在预算限额以内,涉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款变化的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