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居民生活用电是怎么定价的?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5-05-23 |
| 联系人姓名 | 赵** |
| 身份证号 | 3728**********2615 |
| 手机 | 189****0726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内容 | 居民生活用电是怎么定价的?是有档次的吗? |
| 回复时间 | 2025-05-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09号)文件规定,我省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含税,下同);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网企业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电价为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网企业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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