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山东省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6-07-16 |
| 联系人姓名 | 杜** |
| 身份证号 | 3713**********3516 |
| 手机 | 151****5216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内容 |
1、管理办法中明确:两年内未获中央、省级同类财政资金的支持。才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我们企业已经成功取得了超长期国债这个项目,是否还可以申报紧缺人才? 2、临沂市的紧缺人才申报是否开始了?是否有相关的申报通知? |
| 回复时间 | 2026-07-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管理办法中明确:两年内未获中央、省级同类财政资金的支持,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我们企业已经成功取得了超长期国债这个项目,是否还可以申报紧缺人才? 答:企业项目已获得超长其特别国债支持,原则上不影响申报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具体业务内容可咨询企业属地县区发部门。 2.临沂市的紧缺人才申报是否开始了?是否有相关的申报通知? 答:2026年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项目申报工作均由县区实施,市级负责全市申报项目审核把关,申报通知已下发各县区发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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