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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1

临信用办〔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代章)

2024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谋划、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守正创新,充分释放信用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性、融合性、赋能性作用,推进全市信用体系提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1.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条款解读和宣传,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涉及信用相关制度文件,确保信用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落地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2.规范信用管理制度。在制定信用制度过程中进行合规性审核,切实保证信用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避免发生信用泛化、信用滥用等侵犯信用主体权益的情形。推行信用建设全过程标准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规范,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各县区各行业开展信用领域标准化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3.深化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对照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信用临沂”建设水平。(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二、深入实施信用监管,提升精准化水平

4.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归集力度,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5.稳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聚焦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造价咨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科研诚信、产品质量、家政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据公共信用信息和自身掌握的监管信息,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或模型,深入推进行业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共享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各级各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基础。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7.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强化信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加强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负责)

8.推动将公共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各环节。巩固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接入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实现“逢办必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行业监管部门查询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9.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确定的惩戒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严格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推进落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保障失信惩戒参与单位及时获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逐步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0.高效开展信用修复。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保障失信主体知情权,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精准靶向解决失信企业信用修复问题,积极推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信用修复协同机制落地见效,全面实现信用修复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高效惠民便企

11.开展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围绕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业发展、信用助力社会治理等领域,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揭榜攻关,挖掘更多信用应用的新场景、新模式,打造一批改革性、标志性的信用应用成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2.开展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培育。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优环境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助力打造诚信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13.推广公共信用报告应用。根据《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3〕98号)中明确的应用领域,进一步细化应用事项,深化无违法违规记录版信用报告的推广应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4.拓展多元化“信用+”应用场景。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自然人信用分工作为基础,坚持重点突破、亮点引领、全面提升,会同有关部门拓展更多便民惠企应用场景,让无形的信用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价值。(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探索“信用+社会治理”新模式。鼓励各县区(开发区)因地制宜,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探索以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等为单位,建立“信治”模式,以“信治”促进“自治、德治、法治”融合提升。(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6.推进建设“信用无押金城市”。梳理全市范围内群众和企业需缴纳的押金事项,制定实施意见,聚焦聚焦医疗服务、酒店住宿、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对能取消的押金事项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采取信用、担保替代,推动建设“无押金城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振企业信心

17.大力推进“信易贷”。加大金融机构所需的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更好发挥数据集聚效应,实现为企业精准画像,促进企业融资,真正让数据变信用、信用变真金。(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局负责)

18.促进数字化信用金融发展。推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沂通”平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缓释机制,努力提高信用贷款占比。组织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与金融机构联合建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健全纳税信用全过程跟踪分析提醒机制,持续挖掘纳税信用可预警指标,完善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内容,丰富推送渠道,方便纳税人掌握自身纳税信用情况,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提高纳税信用级别。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增值应用,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鼓励和引导合作银行丰富“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规范“银税互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银税互动”提质增效,为中小微企业赋能解困。(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负责)

20.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推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征信服务、牌照获取,进一步提升建设运营水平。加强信用评级行业监测分析,促进辖区债券评级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完善征信查询网点布局,加大对线上服务方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征信对外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做好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重建工作,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涉农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和应用。(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五、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21.完善政府立信守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重大政策合同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的产生。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等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政府合同履约的全过程信用监管。聚焦合同编制签订、合同实施、履约评价全流程,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煤炭中长期合同等开展全过程信用监管,定期跟踪履约情况,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监管结果信息及时共享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23.持续开展政府违约失信清理整治。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

24.深化美德临沂和信用临沂建设。完善美德积分正负向评价清单,规范积分管理流程,推动美德积分应用转化,拓展美德信用超市、美德积分贷款、美德积分卡等应用场景,持续放大美德信用临沂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宣传一批美德信用典型案例,争创“齐鲁诚信之星”,选树一批诚信文化品牌。将网上美德行为纳入美德信用评价,推动网上信用和网下信用相贯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5.加强教育诚信建设。完善学生诚信、考试诚信、教师诚信等领域建设,加强诚信教育相关课程建设,把诚信教育融入学科教学,深入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加大对管辖范围内助考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市教育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26.加大信用宣传。谋划开展一系列“诚信建设沂蒙行”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美德山东信用山东第五届微视频大赛、第三届公益海报设计大赛和全省首届信用知识大赛,营造全社会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邀请国家和省级有关媒体来我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媒体行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呈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丰硕成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