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能源〔2024〕9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地热能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和分类标准,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示范工程申报。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实地核实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对符合创建标准的项目,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级审核后将统一报省评选审查。在山东省地热能示范工程入选项目中,示范工程中的中深层地热井,将择优纳入财政补贴名单,“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实验项目直接纳入补贴名单。对于不符合地下水管理保护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