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的有关意见(序号3)整改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重点任务推进缓慢。临沂市主城区内钢铁、焦化、建陶、物流等企业密集分布,污染物排放量远超环境容量,但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不力,特别是建陶、物流等企业搬迁退城明显滞后。临沂市货物周转量全省第一,全市货车保有量29.3万辆,其中中重型货车达15.2万辆,尾气排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直至被省委约谈后才开始启动5个钢材市场外迁工作。散煤污染管控不到位,禁燃区内至督察时仍有约4.5万户居民燃烧散煤取暖。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全程管控散煤污染。强化源头控制,从销售渠道入手,加强清洁煤全过程管控。对清洁煤用户给予适当补助,确保群众利益。集中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等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散煤网点。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购销散煤台账,强化县区网格化管理,杜绝销售非清洁煤行为。在主城区重要区域划定禁煤区,制定煤改气、煤改电推行时限、验收标准和补贴办法,逐步全面推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散煤污染治理体系。一是专班推进散煤治理。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县区长为成员的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专班,有效的形成部门间、部门与县区间散煤治理合力。二是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强化网点整治,验收挂牌网点418家(动态),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长、网格员9264名。三是加强散煤质量检测。2019年,开展散煤质量抽检三批次,抽检煤样3763个,合格率93.2%,对网点不达标依法严处。四是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2019年全市开展各类检查4123次,设置检查点2936处次,检查网点10930个次。2019年,新增清洁取暖城市876万平方米、农村51533户,可减少农村散煤消耗约3万吨。
(二)推进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替代。强化电网、热源和气源保障,2020年,清洁取暖城市完工1048万平方米,农村完成106401户,均已超额完成任务,可年减散煤消耗约6.5万吨;主城区9个重点区域6095户散煤取暖户全部完成替代,减少散煤消耗0.33万吨。
以上公示日期: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72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