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了全省50%以上GDP、60%以上投资、70%以上税收、90%以上市场主体的民营经济,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山东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对于这股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省委、省政府自去年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0条意见之后,近期密集推出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45条、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42条等一系列蕴含“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切实困难,为企业发展松绑减压、为创新突破帮扶助力。
对存量民企,致力于提质增效,助推做大做强。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准入、资金、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发展“四新”促“四化”项目。2018年全省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73家,居全国第3位,其中前50名有4家山东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着眼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升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发展“专精特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沿着“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高成长发展路径,实现几何级增长、跳跃式发展。
同时,着眼于持续增量,我省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全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保持稳定增长。
截至6月底,全省实有私营企业226.2万户,个体工商户584.7万户。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使得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11月2日,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指出将推出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开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美好明天。
省统计局局长郭训成表示,这预示着民营经济迎来了又一个大发展的春天,我省将精准施策,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提升。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周云平表示:“下一步将提高站位、找准定位,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建好‘家’、架好‘桥’,强服务、促发展上下功夫。”
“立足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将着力改革创新、统筹推进、苦干实干、狠抓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新文表示。
为真正实现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支持新兴产业成长壮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融入重大战略实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让企业轻装前行,我省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争取国家试点,实施民营企业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助力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精准把脉民营企业面临的难题,更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政策举措将在山东陆续推出实施。(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