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558-02_gzbg/2016-051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公开日期  2016-03-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25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临政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建设等举措,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庄光海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发改委网站维护员队伍,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建立了由各科室参与的信息保障制度。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予以解决。发改委主任庄光海同志经常过问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定期查阅临沂发改信息网,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委相继完善多项管理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了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工作部门和责任。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完善《临沂市发改委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担负的责任。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内容和办法。为了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任务,主动关注、支持和参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问题。

(三)充实公开内容,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目录》,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三个凡是”的公开原则,规范了公开内容和程序,保证了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及时更新了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符合时效要求,内容完全符合法定范围,内容完整,类别正确。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实行专项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防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电脑、网络进行检查、维护,采取了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安装了防火墙、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和修复系统漏洞。对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实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网络和系统安全,防范了病毒的攻击。办公计算机一律禁止连接互联网,设立专用资料室,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用于连接互联网,方便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存贮计算机设备中的信息,严格管理,例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阅。对专用电脑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黑客盗用发改委信息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6条,其中,1756条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lydrc.gov.cn/)上发布。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博(临沂发改)上发布293条,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建言临沂十三五)上发布67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及各类表格下载等。全年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在我委网站“机关建设”栏目上公布。在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在发改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布,2015年公布行政备案、核准、审批项目164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8件,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收到申请信件5件,回复5件,民众满意率达100%。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诉讼案件1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经省发改委复议维持了我委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驳回被告起诉,我委胜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发改委信息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需深化,宣传工作需加强,长效机制需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我们将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让城乡居民真正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三是贴近公众需求。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四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lydr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727800。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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