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建设等举措,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发改委网站维护员队伍,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建立了由各科室参与的信息保障制度。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予以解决。委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定期查阅临沂发改信息网,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委相继完善多项管理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了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工作部门和责任。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完善《临沂市发改委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担负的责任。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内容和办法。为了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任务,主动关注、支持和参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问题。
(三)充实公开内容,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临沂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目录》,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三个凡是”的公开原则,规范了公开内容和程序,保证了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及时更新了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符合时效要求,内容完全符合法定范围,内容完整,类别正确。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实行专项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防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电脑、网络进行检查、维护,采取了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安装了防火墙、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和修复系统漏洞。对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实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网络和系统安全,防范了病毒的攻击。办公计算机一律禁止连接互联网,设立专用资料室,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用于连接互联网,方便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存贮计算机设备中的信息,严格管理,例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阅。对专用电脑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黑客盗用发改委信息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7条,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lydrc.gov.cn/)上发布2245条,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博(临沂发改)上发布59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及各类表格下载等。全年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在我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布。在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项目行政备案、核准、审批于发改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布,行政备案、核准、审批项目共计174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19件,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收到申请信件5件,回复5件,民众满意率达100%。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后市发改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充实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不出现差错和失误,尤其是要杜绝因信息公开不当导致负面影响的问题发生;四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细化门户网站栏目分类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以及“三引一促”情况;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培训、宣传、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持久、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lydr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727800。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