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1〕1031号)要求,我们制定了《临沂市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4日
临沂市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
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1〕1031号)要求,现就深化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更好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扩大家政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整体目标
完善家政服务业政策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家政服务企业。推动酒店业、物业、养老业、互联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企业进入家政领域。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全覆盖,全面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到2023年,培育3家以上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占比超过50%),社区家政网点服务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10%的家政从业人员接受过家政相关学历教育。
2.培育3家家政服务诚信机构,壮大3家家政服务品牌机构,打造1处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基地,选树10家家政服务行业明星,推动家政服务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年均收入增长10%左右。
3.母婴服务、健康养生、病患陪护、维修清洁、职业保姆等传统业态更加成熟,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兴业态不断壮大,推动家政服务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拉动就业能力更加突出。到2023年,从业人员数量达3万人左右。
4.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推动以企业和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家政人才培训体系,为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21—2023年,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不低于1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1.加大员工制家政企业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家政服务重点骨干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为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范围。以合适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产业园区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各县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鼓励县区对无法安排宿舍的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给予住房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家政服务员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家政三方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在员工制家政企业中大力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签约履约行为,家政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员工制家政企业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使用电子合同。(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大力推行家政服务新模式。引导家政企业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限制,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探索家政从业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推动家政进社区。
5.设立家政社区服务网点。推动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以较低成本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闲置楼宇、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或服务网点。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 设立家政服务网点,适当减免租赁费用。推动家政企业共享社区服务场地,组织评选优秀示范性家政服务网点。社区家政服务网点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执行居民价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6.提高社区家政供需对接效率。每年2次到社区开展家政服务需求调研,了解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建立便捷畅通的消费评价机制。在供需对接基础上,为家政服务人员就近居住提供便利条件,社区服务网点统一存取服务工具包,逐步实现区域内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7.优化社区家政服务供给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针对性对接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红色家政”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家政志愿服务。优化提升社区生活服务圈,构建家政社区示范性消费场景,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物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家政企业加快开展在线预约、上门服务、便捷支付等一站式服务。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全面打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8.推动家政院校进社区。组织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与街道社区开展校区联动,有机结合“居民需求+社区资源+院校专业优势”,组织党员师生到定点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开展社区家政志愿服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各相关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打造知名家政品牌
9.培育知名家政品牌。培育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打造沂蒙大姐、沂蒙红嫂等家政品牌,通过家政协会开展金牌服务员评选,评选出大批优秀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各县区要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引导通过加盟、连锁等形式与大型家政品牌企业建立业务联系,鼓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带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家政服务领域转移。积极引入家政领域龙头企业、诚实守信企业,推动酒店业、物业、养老服务业、互联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实现家政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0.积极开展优质家政企业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博览会、家政文化宣传、品牌推介、服务产品展销、家政新服务产品发布会等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母婴用品博览会、家政行业春风送温暖供需见面会、家政日等活动。持续开展“劳动之星”技能大赛、金牌服务员评选等活动,遴选群众反映良好的家政企业、竞赛成绩优异的家政从业人员,组建家政领域重点推介企业库及家政领域人才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1.完善教育培训支持政策。支持相关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示范企业开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或与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深度合作。鼓励家政相关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研制有关标准、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相关院校负责)
12.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严格推行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依托家政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针对行业发展不同领域、不同模式、不同业态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和“回炉”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优化简化培训补贴申领流程。组织相关职业院校和家政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家政职业经理人、家政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推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继续统筹推进“春潮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等培训行动,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应训尽训”。统一规范培训标准,增加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等培训内容,建立领跑学校和领跑企业协同培训机制。推动公共实训基地为家政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培育至少2所家政企业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家政相关专业建设,至少组建1个家政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校企合作项目,建立双师型培育通道,鼓励院校与行业协会或家政企业联合开展家政相关专业和高端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建设家政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家政服务产业化、集团化发展。链接和整合行业资源,解决分工合作问题,实现高效便民集中分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培训秩序、“抱团”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提高家政从业人员待遇。
14.实行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对满意度高、口碑较好、信用诚信好的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在技能评定上可破格晋升技能等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5.为辖区内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上岗前免费初次体检。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全面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6.提高职业保障水平,给予公共服务便利及保障。积极推进家政领域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推动家政领域信用建设。
17.建立家政服务诚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宣传倡导“12345服务找政府,12343家政服务在身边”,推广12343家政服务热线知名度,提升12343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开发信用监管APP。推动家庭服务供需双方无缝对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联通规范发展。发挥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与多部门联合建立家政服务诚信化智能化平台,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8、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企业及时将服务人员信息录入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探索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信用档案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行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证制度,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全程可追溯。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9.开展家政诚信宣传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家政服务宣传活动。推动家政院校组建讲师团,组织家政巾帼标兵、职业技术能手、家政行业优秀青年从业者等宣传家政服务行业美好愿景,吸引更多高端人才进入家政行业。通过网站公示、媒体宣传、优质服务企业进社区等多种方式,推介家政诚信服务品牌。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家政企业履行法律义务,被行政处罚的家政企业开展整改,激励受到行政奖励的家政企业推送奖励信息并集中公示。(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各相关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20.落实资金保障。领跑城市要在统筹利用现有相关资金渠道基础上,积极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在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和家政培训基地建设、家政服务员培训、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成员单位负责)
2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纳税人,按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减轻家政服务机构负担。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条件包括:与家政服务人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家政企业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贴息。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家政企业需求提供各类优质高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混合制经济发展、行业兼并重组。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和家政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商务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八)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
23.加强家政行业规范发展。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家政服务领域国家标准的实施推广,完善宣传推广家政服务行业规范,积极推进家政企业、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各县区要积极推动建立当地家政行业协会,指导家政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以及行业交流,积极培育扶持家政行业协会发展,以家政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全市家政服务标准化和规范体系,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做好统筹规划、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各县区成立本地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推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增加就业的重大问题,从市场管理、服务网络、财税政策、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促进家政服务业全面发展。
25.明确部门职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双创带动就业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等项目,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
26.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开展。加强对家政企业新模式新业态、示范企业、特色企业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和人民群众认识家政服务产业新定位、新理念、新职业,吸引失业人员、失地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能对口就业,增强职业归属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