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06-08
 文  号  临发改重点〔2021〕1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市重大项目二季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市重大项目二季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1-06-08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重点〔2021〕146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综合保税区园区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2021年市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临政字〔2021〕50号)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市重大项目二季度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部分项目调整退出市重大项目名单。2021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符合退出条件的。

(二)部分项目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2021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调整为实施类项目。

(三)部分项目增补为市重大项目。由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申报,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符合条件的增补为2021年市重大项目。

二、退出市重大项目名单条件

(一)2021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调整退出

1、建设条件落实不到位,未能如期开工,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3、因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有效实施的项目;

4、项目单位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二)对退出项目的认定

主要依据各县区、市直部门提出的调整退出申请,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021年市重大项目调整退出名单。各县区、市直部门要认真调研核实2021年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对确认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填报临沂市2021年市重大项目调整退出汇总表(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提出调整退出申请。

三、准备类转为实施类项目条件

拟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要求建设条件成熟且实质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主要包括手续办理和开工条件两个方面:

(一)手续办理。要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能确保依法合规开工。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

(二)开工条件。对于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有明确的开工计划安排,且年内有一定规模的实物工作量,并确保能够如期开工,顺利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四、项目增补条件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重大项目的通知》(临发改重点〔2020〕242号)文件规定的新建、续建项目。

2、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

3、个别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区域有较大影响且亟需推进前期工作的,纳入准备类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严把项目质量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明确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认真核实项目单位投资实力、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信息不实、不准,情况严重的县区相应扣减项目数量。

(二)申请退出、准备类转化为实施类和增补项目的需县区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统一以正式申请文件(pdf盖章版)报送,准备类转化为实施类项目需填报临沂市2021年市重大项目调整退出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立项、土地、环评等完整手续(扫描成1个pdf)和现场开工照片等影像资料(5张能较好体现施工现场照片和1个15秒覆盖整体施工现场的短视频),申请增补项目要按照临发改重点〔2020〕242号文件要求报送EXCEL格式2021年市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pdf格式申报书(附件3)。

(三)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1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重点办项目管理科”协同邮箱。

联系人:尹晓静黄广东,联系电话:0539-8727978

附件:1、临沂市2021年市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2、临沂市2021年市重大项目调整退出汇总表

3、申报书编制提纲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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