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4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16-10-12
 文  号  临发改重点〔2016〕27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报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报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6-10-12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重点〔2016〕273号


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着力推动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筛选提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报范围

根据全省“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规划战略和我市建设“六个临沂”的要求,确定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提报范围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以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建项目为主。

二、提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能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综合效益好,对区域发展、行业进步示范带动作用大。

(二)原则上,工业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2017年计划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30%。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性服务业、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要求。

(三)项目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科学合理,已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条件,2017年6月底前确保开工建设。

(四)尽量少提报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提报范围。

三、提报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对明年拟实施的项目逐一论证分析,认真核实当年的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和推进安排,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选报不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单纯扩能的一般加工业项目。服务业、文化产业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项目不得包含营利性地产类建设内容。

四、提报时间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请于2016年10月2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

联系人:付用锋 尹晓静

联系电话:8727978

地 址:北城新区市政府大楼19层1906房间

附表:临沂市2017年市重点项目申报表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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