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558-05_F/2016-093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公开日期  2016-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山东省改进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山东省改进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2016-09-30   作者: 点击数: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同时表示要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制度由分类实施向点面结合转变。

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新能源补贴价格政策体系。按照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原则,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森林植被、海洋倾倒、垃圾处理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采取综合措施分步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由分类实施向点面结合转变,对焚烧处置垃圾(污泥)和沼气发电企业、具有示范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精准补贴,促进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惩罚性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过剩产能退出。对电解铝、水泥等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对钢铁、铁合金、黄磷、电石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全面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政策,强化社会节能意识。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报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