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财信〔2022〕34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银保监各县监管组、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市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1356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财金〔2022〕8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国家和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分工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顶格抓好落实
深刻认识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按照最高标准不折不扣抓好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围绕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政策,按照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变化,加强对国家及省、市纾困扶持政策的研究,多措并举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力争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
二、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
各项纾困扶持政策措施的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及路径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机关网站等予以公开,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同步在审批大厅、机关网站、政务APP等平台公开相关政策措施的办理方式、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投诉方式等,对养老托育机构予以清晰的指引。积极推进流程再造,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企业或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反映优惠政策落实中的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程序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压紧压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来访来信来电答复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要摸清本地养老托育机构底数,主动送政策送信息到企到户,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精准度。围绕30项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和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分工落实方案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任务落实部门 (单位) |
序号 |
具体措施 |
一、房租减免 |
1 |
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
2 |
教育、科研等系统的有关单位和机构出租房屋的,鼓励其对养老托育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
3 |
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养老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水平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
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
4 |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
市住建局 |
5 |
鼓励各地探索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物业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委托专业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经营。对存在房屋租金支付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合同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延期收取。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6 |
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
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
二、税费减免 |
7 |
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8 |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9 |
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10 |
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鼓励地方2022年视情给予进一步减免优惠。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三、社会保险支持 |
11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12 |
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13 |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14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四、金融支持 |
15 |
待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在山东试点后,加大推广实施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 |
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6 |
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养老托育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临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7 |
鼓励地方结合财力实际,给予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贴息支持,缓解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融资困难。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支持地方结合财力实际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9 |
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2022年对养老服务机构提升理赔效率、应赔尽赔。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竞争择优原则,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保险。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市场化和商业自愿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
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20 |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养老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五、防疫支持 |
21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 |
市卫健委 |
22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组织辖区内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视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规定储备必备防疫物资,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捐赠防疫物资。 |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
23 |
对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防疫物资、消杀支出,地方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支持。 |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
24 |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视疫情情况,除涉及安全管理情况外,适度考虑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满意度评价的影响,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运营补贴。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
六、其他支持 |
25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各地优先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导运营能力强的机构参与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和运营,减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投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26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根据需要及时为不具备心理咨询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缓解入住老年人及员工因长期封闭出现的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 |
市卫健委 |
27 |
鼓励餐饮企业为不具备餐饮自制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
市民政局 |
28 |
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鼓励地方探索对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家政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
市民政局 |
29 |
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探索新业态、发展新模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引导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养老领域企业发展智慧养老模式,帮助对接互联网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制造等资源,提供智慧化服务;支持托育服务机构创新服务形式,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拓展线上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探索发放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 |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
30 |
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予以支持。探索工学一体化的培训模式,推动解决养老托育行业用工难问题。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