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合作〔2022〕528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合作〔2022〕86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开展了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层层把关,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等程序,181家企业拟认定为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对2022年引进的6家企业进行扶持奖励。现就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共7天。
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联系人:张涛 张泽宇 联系电话:51783157 51783158。邮箱:jjhzc_sdfgw@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名单
2.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奖励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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