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2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4-22
 文  号  临发改能源〔2022〕11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4-22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能源〔2022〕112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安全保障供应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电力供需紧张时段大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红线底线,根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用电负荷精准监测、精准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建设目标

所有参与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纳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接入范围,存量电力用户经控制回路改造后接入,新增用户在送电时同步接入。2022年重点组织存量用户中“两高”企业和10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其他存量用户分批次接入,迎峰度夏(2022年6月份)前,确保负控精准控制能力达到2021年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迎峰度冬(2022年11月份)前,确保负控精准控制能力达到2021年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政企协同。按照“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供电公司负责系统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指导电力用户将负荷合理接入负控系统,依法依规开展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管理工作;电力用户按照自身产权范围开展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改造、负荷确认、接入系统等,配合做好负控系统建设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坚持规范接入。负荷接入时优先控制电力用户末端低压负荷380伏出线开关,对同类负荷可控制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原则上应至少有两路及以上回路接入新型负控系统。同时,应按照非生产负荷、辅助生产负荷、主要生产负荷、除保安负荷外全部负荷分一至四轮次规范接入,严禁保安负荷接入负控回路。

(三)坚持增量管控。除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民生用电和高危重要用户外,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的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运及跳闸测试,实现电力用户负荷分轮次接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属地供电公司筛选辖区内参与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开展现场勘查,掌握电力用户用电负荷特性、可控负荷、线路拓扑、分路开关、专变终端、分轮次接入等信息,厘清保安负荷,形成走访调研表,绘制一次接线图,制定负控接入改造计划,保障后续负荷控制回路建设稳妥有序推进。

(二)协商签订改造协议。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组织属地供电公司充分征求电力用户意见,在与用户协商一致后,签订改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电力用户根据可接入设备及轮次等情况,自行选择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和人员,根据相关设计规范,按照安全可靠的原则,开展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接入设计工作,确保实现用电负荷可监、可测、可控,坚决杜绝保安负荷接入负控回路。

(三)完成负控回路建设。电力用户应根据接入设计,再次核查避免保安负荷接入控制回路,自行选择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和人员,按照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现场回路建设施工,同时开展设备调试和试跳工作。为满足负荷精准监测要求,可优先采用智能量测开关或加装分支监测单元等方式,实现分支负荷精准监测。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筹开展。各县区、相关电力用户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和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社会能效水平;有利于负荷精细化管控,保障用电精准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应采用现场告知、媒体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优势,提高电力用户安全、可靠、高效、绿色用电意识。供电公司要主动对接电力用户,做好系统建设政策宣贯和解读,引导用户积极开展负控改造和负荷管理,提高企业用能水平。

(三)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指导有关电力用户做好负控回路改造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安全规范,按时接入。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应用监管,组织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流程规范执行,避免无序停电。对拒不配合的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将其首先列入有序用电限电实施对象。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属地供电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情况、2022年12月10日前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完成情况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应用,确保实效。市县供电公司要做好日常可中断能力状态监测和周期性可中断能力巡视工作,确保可中断能力持续可监、可测、可控。电力用户应妥善保护负控开关、控制线路和分支监测单元,严禁随意转移负荷或拆除跳闸回路。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有序用电期间不得超过方案中分配的用电指标。当电力用户发生有序用电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以及电网发生紧急状况时,供电公司报请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通过负荷控制装置切除企业可中断负荷,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执行期间国家、省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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