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能源领域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和处置能源领域重特大事故,增强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适用于临沂市能源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科学施救,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沂市能源领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能源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指令立即启动预案。
三、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和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负责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组级协调和现场指挥,向上级报告突段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向上级如实报告。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四、风险描述
(一)煤矿事故:发生煤矿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油气管道事故:长输油气管道重大以上及超出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
(三)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
一旦发生能源领域安全突发事件,即启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能源行业专项应急预案,迅速做出部署,并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二)立即响应
1、市能源领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做出相应工作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安委会,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2、督促、指导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行业受灾情况。
3、调度部署各煤矿、发电企业、油气管道企业做好灾区应急能源的保障供应工作,协调做好煤矿、电力、油气防汛救灾车辆、社会安全等方面应急保障工作。
4、能源保障。指导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油、气、电等能源供需调配,优先保障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求。
六、应急响应终止
依据市委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等相关部门解除指令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要遵守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