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成本〔2023〕99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社会发展局,市殡仪馆:
因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92号)即将到期,经研究继续执行此文件收费标准,自2023年4月1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12日。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