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08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日期  2023-06-30
 文  号  临发改成本〔2023〕16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3-06-30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成本〔2023〕167号


临沂市老年大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7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你单位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并明确如下:

一、临沂市老年大学沂蒙路校区学费标准为:每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

二、临沂市老年大学北城校区学费标准为:

1、国画、书法、古代文学、音乐、舞蹈、戏曲、二胡、葫芦丝、手风琴、摄影、医学保健、瑜伽、时装表演等普通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

2、古筝、电子琴、古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150元。

3、电脑、电钢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00元。

三、你校学费应按学期收取,由老年大学学员自主选择交费学期数量。

四、你校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和《2023年全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